第五百八十九章 骁勇好斗
华国大西南地区山高水急的自然条件,自古以来就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真实写照。
放滩出去的水上航运湍急而惊险,无数的船夫葬身水底,可逆流而上的时候更是纤夫的恶梦,那简直是用身体跟血肉一寸寸的在丈量河运。
所以翻山越岭的徒步运输,始终在古时候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这个西南地区普遍出产矮小而富有耐力的山地马,加上跟随它们徒步运输的赶马人,就组成了这片土地上已有上千年历史,极为特殊的社会群体……马帮!
袍哥跟马帮在曾经的历史上,比起来都是小个儿,还是很小的个儿。
名声最大的当然是袍哥,因为这是个城市类型的组织,最容易得到清水袍哥和官把子的青睐利用。
另外还有两个团体其实渊源和实力都曾经比袍哥大得多,而且三者之间的重叠到后来几乎就是袍哥吸纳了这两部分才陡然壮大,一个就是马帮,还有一个是更著名的盐帮……..
听起来马帮好像就是类似物流公司的行为,但是在荒山野岭的古时候,在商业社会不成熟,法律形同虚设的时候,马帮的每次出行都伴随极大风险,加上一两百年前的政治局势极不稳定,更让土匪、官兵甚至同行都可能威胁到每个马帮人的性命。
最后才是最严峻的大自然冒险,马帮的存在就是为了在经济条件不均衡的地区之间流转,所以每条线路都异常危险艰苦,风霜雨雪。大山大川。毒草毒水。野兽毒虫,瘟疫疾病,随时随地都能置这些长期野外生活的马帮人于死地!
最终能在马帮有头有面混出名堂的家族团体,哪个不是彪悍异常!
于是建国以后,随着国家大量投入修建公路解决西南地区的交通问题,机械车辆更是替代了人畜力的使用,受到严格管控的马帮才分崩瓦解,销声匿迹!就跟盐帮因为国家普遍改善了盐业机构。形成了完善的供给制度,全国大江南北纵横逍遥了上千年的盐帮也消失在了历史长河里一样。
但和盐帮又有点不同的是,在这样偏僻的山镇乡村,古时水陆码头,因为山民生活的存在,才能看见马帮的丁字棍,外加那格外特殊的马背篓……
那是极为罕见的人和马都能背的背篓,假如马在中途死亡了,是要用人来继续背架的,所以那板凳一样的门字造型就是架在马背上的用途。
就好像袁哲说的那样。华国人只要结社必然会形成自己的团体特征跟文化,马帮迄今为止都还极少的残余在滇蜀黔的一些偏远山区。同样也有自己的切口跟暗语,当年袍哥和马帮在蜀都各地可没少合作跟争斗,荀老头自然是会跟陆文龙摆一摆这些龙门阵(陈年往事)。
最有名的马帮切口莫过于就是窝子跟开梢,陆文龙那句点对了窝子,我来开个梢换成白话就是:“既然都是一家人,我来请吃个饭?!”
这家伙,喜欢请客的习惯真是走到哪里带到哪!
山民穷归穷,气势却不一般:“不要只会冲壳子(说大话),拿点真钢出来!一身船帮子(鞋子)三只眼(裤子)都细皮嫩肉的!”口气说不出的鄙夷!
这领头山民应该有三十多岁,却满脸皱纹给晒成了古铜色,身上的粗布衣裳相当褴褛,外面就是一件深蓝色的棉袄,到处都有破洞,腰间随意的用一根粗麻绳跟扎住当腰带,下面的裤子也是把裤腿卷到了膝盖,免得被山间行走划拉开来,一双已经极为破烂的草鞋用皮革紧紧的包裹在一双大脚上,应该是绝对的真皮,用真皮包草鞋!
也许就是陆文龙身上穿得太干净利落好了点,才会让对方听了他的切口,依旧有些无法把他归到一类人的原因吧?
平心而论,陆文龙已经足够平和了,就凭他现在那堆银行卡里面八位数的存款,买点什么衣服不好?他却依旧是简单的牛仔裤加衬衣,外面加外套的打扮,依旧保持光溜溜的寸头。
只是家有贤惠的女人,衬衫是每天要换的,虽然不至于穿一次就扔,只要衣领洗着不挺拔肯定就要淘汰给那帮弟兄们穿,牛仔裤也是经常洗,脚下的运动鞋更是无论龙牌还是国家队都有经常发过来堆在墙边崭新的一摞,所以白生生晃眼的真皮运动鞋格外醒目,再加上利落的光头,浑身上下没什么地方不是干净的!
嗯,跟对面这帮浑身都散发着浓郁酸菜汗味的山民大汉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
穿得干净还是错了?陆文龙无辜的低头看看自己的运动鞋,随手就脱了外面的夹克扔给阿生,顺手连衬衫也脱了,实在是觉得这件白色衬衫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太过刺目,露出里面黑色的紧身T恤,被拉出来的衬衫也拉出来盖在牛仔裤上,大年初几的天气春寒乍冷,陆文龙一件短袖T恤却没有丝毫的畏意,直接就朝着这山民大汉走过去:“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要镇堂子还是得过两招!”
他可不是磨磨唧唧的娘们儿性格,既然话说要露手,那就还是手上过吧!
对方也不是善茬儿,看见他的动作是要动手,肩膀这么一甩,背上的架子就落了地,还别说,设计得真是好,虽然上面捆绑了不少猎物,整个落在石板路边的土坎上,正好就是扎稳了架势,不偏不倚。
大汉的双肩得到解放,就这么一展算是活动一下,刚要提气说话,陆文龙一边说这袍哥人家,脚下的步伐就跟着自己的字眼,一字一步快速靠近,镇堂子的时候还在几步之外,过两招就已经飞快的贴近,手上不是常见的掌掴拳击,而是五指正面张开,好像要一下捂住大汉的脸一般直接就盖上来!
真是个出乎意料的动手!
无论哪国哪地的打斗,手对脸,用掌抽是最侮辱人的打法,用拳是最狠最重的做法,哪有这么直接叉开手掌盖过来的?
大汉就是被这个有点莫名其妙的动作晃了一下,可能原本的动作就顿了一下,谁曾想陆文龙的右手在距离他的脸还有一尺左右突然就跟变魔术一样突然挽了个花一晃,就变成了掌部干扰在先,肘部突然跟上,简直就是让人眼花缭乱的一般,手肘就在大汉的肩部一撞!
大汉双手正在格挡手掌呢……
结果这两三下全是虚招,陆文龙的脚尖已经伸到那个丁字棍下一勾!
大汉可不是一直坐在上面么,因为尺寸合适就是为了背负重物时候休息,起身也不太困难,所以高度比站着只是稍矮一点,马帮有不少动作都是坐在丁字棍上做的,三脚落地脚才稳,这几乎已经是马帮人的习惯。
不过在野外这样是没错,尖尖的丁字棍头扎在土地里相当稳,可现在不是在石板路上么,陆文龙一勾,这棍子就掉了嘿!
青石板路都上百年的历史了,磨得光光生生,边上还有不少苔藓,要支撑着坐在上面保持平衡不难,要被勾走,可也更不难。
陆文龙跟棍子多有缘分的,脚下一勾就有感觉,悬空一把就抓住,却不管那大汉失去平衡却勉力要站稳,噔噔噔往后退几步,一下被自己后面的背篓个绊了个仰面朝天!
周围的围观山民乡亲可不管哪边哪头,都笑成一片!
连阿生都抱着陆文龙的衣服嘴角有点笑意,但却更多的是有点思考的模样,看着陆文龙解决问题的办法,似乎和他在警校学习的完全不同。
其余几个山民纷纷卸了背上的背篓反手抓过屁股下的丁字棍就冲过来,围观人群哄闹着赶紧扩大点圈子,这可是持械打斗,场面更加火爆了,说不定这次翻山越岭数十公里过来赶集,最值得回味吹嘘的就是这场打斗了,所以喝彩声顿时四方响起啊!
其实有点玩闹的意思,没那种生死相搏的味道,本性淳朴的山民刁钻刁蛮得看是对谁,对政府不以为然几乎就是多少年的传统了,至于平时打打闹闹就当是个乐子,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的山民大汉都不太着恼,只是大声叫喊提醒伙伴:“是个会家子嘿,并肩子上啊,擒了他扔到河里洗个澡!”
看看,人家这心态,就算抓了陆文龙也不过扔到旁边清凉的河水里面泡一泡,哪有城里道上动手,动不动就刀枪上阵要命下零件的?
汤灿清就是这个时候,拉着蒋琪仗着两人都高挑,远远的就在山民后面肩头看见里面的情形,原本心中一急想挤进去看的,刚刚靠近,唉……那股味儿还是让俩爱干净的姑娘皱紧了眉,试了好几下,鼓足了勇气都没能挤进去!
所以就只听见里面陆文龙近乎于欢畅的喊了一声:“来得好!”接着就是一片木棍相交叮叮当当的声音!
直听得外面的姑娘心急如焚啊……
找个骁勇好斗的男朋友,还真是容易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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