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无可辩驳

听到苏青鸾的话,赵天宝吓得面皮抽搐了一下。

然而他混不吝这么多年,也不是没见过虚张声势的情况。很多时候,只要他抵赖到底,通常别人是没有法子对他怎么样的——毕竟他虽然经常手脚不干净,但通常都是小偷小摸。

更何况,许多年下来,他攀扯对方都是很有“经验”了——说话含糊,模棱两可,尤其碰到女子,便往那污人名节的事情上编排,很多人为了不把事情闹大,不在外人面前丢丑,也就咬咬牙吃了哑巴亏。

然而今天这苏家的大丫头不知道怎的,竟然丝毫不把自己攀扯的话放在心上,竟然还说自己“不打自招”?

难道他真的在无意之中说溜了嘴?

不不不——赵天宝暗自摇摇头——他并没有说这锦囊在何时何地得了,想要对质也没什么办法的。

就在赵天宝拼命自我安慰的时候,便听得苏青鸾冷笑一声:“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既然你说这香囊自我‘送给’你之后,你都是挂在脖子上贴身放置,我且问问你,这香囊你是如何挂在脖子上的?!”

众人听到苏青鸾这么问,纷纷下意识抬头朝那香囊看过去。

原本苏青鸾的手是捏着香囊收口的部分,依稀能看到握住的部分是有一根收紧一团的线绳,但是乱糟糟一团,并看不分明到底长短如何。

不过大抵香囊都是系于腰间的。

苏青鸾则是明白,如赵天宝这种临时偷了香囊的,自然不会说是“系在腰间”的——毕竟若是那般说辞,这红色的香囊又十分惹眼,且乡里农民没见谁佩戴香囊的,如果单方说佩戴多日,偏偏没人见到,这种谎言十分容易戳穿。

既然不能“系在腰间”自然要换个地方——而且是听上去不能把香囊露在外面的地方。

既然如此,那么“贴身挂在脖子上”这种就很不错,既不容易被对质是不是真的带了,也更容易增加暧昧**的色彩,若是碰到面皮薄一点的女孩子,怕是要羞愤欲死了。

然而赵天宝可是想错了,苏青鸾并不是寻常的小娘子,已经死过一次的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脸皮比城墙还厚,这种程度的“谣言”对她来说简直比蚊子叮一口还不如呢。

苏青鸾把那纠结成一团的线绳一点点梳理平顺,让它慢慢展现原本的样貌——那不过是充其量能有三寸长短的细绳,莫说是套在成年人的脖颈上,也就勉勉强强能够套在小娘子的手腕上而已。

“还请这位……恩,赵家小郎君告知,”苏青鸾压了压自己想要祖安的想法,到底没有把“小兔崽子”“王八羔子”之类的“锦绣文章”宣之于口,“你到底是如何用如此短的线绳挂在脖颈上面的?”

“我……这……”赵天宝支支吾吾半晌,倒是有几分耍无赖的急智,“我用的是另外一根草绳穿过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磨断了!”

其实花溪村的乡亲们虽然都是淳朴的性子,但是大家只是性格憨厚,又不是傻子弱智。看到赵天宝这么心虚,前言不搭后语的样子,基本上已经明白,他就是嘴硬,不肯承认偷东西罢了。

因此就算他又扯出了新的理由,有些人还是起哄道:“你就快些承认偷了吧——又不是头一次,大家都习惯了。”

“哈哈哈哈哈哈……”周围的人哄笑一片。

赵天宝倒是够无赖,梗了梗脖子,面色涨红不服气道:“我说了不是我偷的!你们没有证据,不能这般平白污蔑好人!”

苏青鸾心说你这样的要是算是“好人”,那天下的“坏人”都要死绝了!

不过她也看得跟对方掰扯什么好人坏人,她只想赶快解决掉眼前这个人,然后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的她太累了。

于是她手掌一翻,朝向大家:“大伙儿请看!”

“诶呀!”苏广福看着大女儿的手心,吓了一跳,差点把钳制住的赵天宝给放跑了。

赵天宝原本感觉身上钳制的力道减轻,想要奋起一跃跑掉,结果被苏广福一回神再次按趴下了,又是疼得龇牙咧嘴鬼哭狼嚎。

“大丫你手出血了?”苏广福重新按住手下的小鸡崽子一般的赵天宝,双眼却盯着苏青鸾的手心。

苏青鸾见自家阿爹这么大的反应,很显然是被吓了一大跳,她连忙摆摆手安慰道:“阿爹莫要担心,只是掉色而已。”

在场不怎么跟洗衣服打交道的大老爷们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倒是那两个来帮忙做大锅饭的媳妇恍然大悟:“诶呀,苏家大丫头,你方才不是捏着那个红颜色的香囊么?”

另一个也点点头,接过话茬:“诶呀,这么一会儿掉色就如此厉害了?到底是哪一家的布料,下次可买不得了!”

苏青鸾笑着摇摇头:“哪一家倒是记不得,不过正因为这布料掉色如此严重,所以颜色新鲜,却一直没有被我阿娘拿来给我们裁制衣裳。”

说着,她随意擦了擦手心的位置:“我只不过手心出了点汗就让布料掉色如此严重,不知道这位‘贴身保管’的,衣服被染色得如何啊?”

众人见状,又看向赵天宝。

有几个好事者上前一步嚷嚷道:“搜身!他说贴身带着,就看看扒了他的衣服,有没有这红布的印记!”

既然一点手心汗就能染色如此严重,若是贴身携带,无论衣物或者皮肤不可能一点都不染色。

于是几个人便七手八脚去扒赵天宝的衣服。苏青鸾虽然没有什么“非礼勿视”的自我约束,但是也明白,至少在外人面前,她还是不能做的太过火的。

于是她十分自觉地转身过去,任由赵天宝鬼哭狼嚎。

最后,赵天宝的衣服和皮肤上自然十分干净——倒是双手有些不同于血色的浅红色,很显然是偷东西的时候站上去的。

这下子证据确凿,若不是赵天宝之前信誓旦旦说这香囊“贴身携带”,倒也不至于坐实了偷窃的罪行。然而现在,由于他惯常想要诬赖女子清白的想法,反而让他的罪行变得板上钉钉。

这下子人证物证具在,按照晟朝的律法,即便偷窃的物品价值再低,只要被证明偷窃,至少要鞭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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