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逃犯的生活,比讨饭强!

【一】

等夏明眸睡醒的时候,已经是大下午了,窗外明晃晃的,她打着呵欠一坐起来,这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很是简朴但很整齐的**,她看了看四周简单的家具,深感不习惯。

这一年的时间,她都是一醒来就看见满屋子的高档红木家具,身边还有个臭不要脸的鲍黄金,然后还有两个魔鬼筋肉人丫鬟来伺候她,忽然一下天差地别,这心里的落差还是有点大的。

夏明眸幽幽的叹口气,她抬着手,看了看手腕上的银镯子,这东西莫名其妙的微微发烫,但是上面缀着的水晶却没有任何的颜色,夏明眸奇怪了,这东西太闹不明白了,有时候还会发下光,闪一阵子就没了,以前她想过是不是因为有灵魂碎片靠近,所以这东西就会发出所示的光芒,每次一亮,还特地叫人到附近寻找,可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这会儿,这东西又在发烫了,她戴着还真不舒服,想取下来,还没有办法,只能任由它这么烫着媲。

夏明眸这就要起来了,看着床边还放着她的鞋,一掀开被子,就准备下床,可是不对啊,她明明记得自己穿着的衣裳是捡来的,自己的衣裙已经跟着那金饭碗丢了,怎么现在就换上了很洁白干净的内衣?!

“蓝歌!!!”夏明眸咆哮起来,除了这厮,大约没人会干这种事了丫。

一听见夏明眸叫,还在院子里面洗衣服的蓝歌就赶紧擦了擦手,跑了进来,说:“姑娘,你醒了啊?饿不饿?我坐了很多好吃的哦,可是你一直就在睡觉,我也不好意思叫醒你,现在你醒了就好了,我给你端来!”

“……你给我少说点废话,我的衣服呢?谁让你给我换掉了?”夏明眸不爽极了,这男人怎么这么爱自作主张,给她换了衣裳,就意味着他看过她的身体了。

蓝歌愣了一下,有点委屈,指着窗外说:“太脏了,还有些味儿大,所以我给你换下来洗了。”

夏明眸抬眼一看,确实如此,她的战袍还挂在竹竿上滴滴答答的滴着水呢,而蓝歌的袖子也高高的撸起,身上还有不少的水渍。

好吧,在这一瞬间,夏明眸原谅他了,看在他这么操心的洗衣服做饭的份上。

可是,被人看过的感觉可不太好,夏明眸脸有点微微的发烫,虽然她很随便,也很爷们,最重要的是她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但并不代表她不会害羞,夏明眸轻轻的说:“那你把我的衣服洗掉了,我该穿什么呢?”

“放心吧,我感觉你的身形和我娘亲很像,穿她年轻的时候穿过的衣裳就是了!”蓝歌这就把手再在衣服上擦了几下,然后从一旁的凳子上拿了一叠衣物给她,同时有些难为的问:“姑娘,你不洗个澡吗?我帮你烧水。”

【二】

夏明眸想起来,昨天还和那倒霉催的青筝**纠缠了一下,那种恶心的感觉导致她现在觉得自己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了,赶紧就点点头:“要!麻烦你帮我烧水!”

“呵呵,姑娘,你不要和我客气,有什么就和我说,我能做的都会去做的。”蓝歌这就弯腰,从床下拿出了一双新鞋,对夏明眸说:“这是我为我娘亲做的新鞋,原本是想着过节的时候送给她的,先给你穿吧。 ”

边说着,蓝歌就蹲下了身来,轻轻的托住了夏明眸悬在那的小巧脚丫,很细心给她套上去了。

夏明眸心里咯噔一跳,他!他他他!他在干什么?!

蓝歌表情肃穆,可没有一点儿的轻浮,就这么给夏明眸穿好了两只鞋,然后他笑了,仰头微笑的看着夏明眸,说:“哇,鞋子穿着刚刚好,不大不小呢!”

夏明眸正在无限呆傻中,望着蓝歌的笑,特别特别的温柔,就像是柔情的水一般,这男人,还真是居家型的好男人啊!

她站起身来,走了两步,还真是这样,这鞋子虽然不怎么好看,属于大妈款式,但绝对不比她在夏家穿的高级货差,轻便柔软,鞋底纳得很好,就算走很多的路也不会脚掌疼,看来这蓝歌的针线活也是很牛叉的。

接下来的时间,一切就变得有点诡异了,蓝歌在厨房里面用大锅卖力的烧水,而夏明眸则翘着脚像地主婆一样吃蓝歌做的冰糖馒头,她是越看越觉得怪异,在消灭了传说中被街坊邻居夸赞的各种面点之后,夏明眸也很认同街坊邻居的话,蓝歌确实是个人才,他做的吃的,让人一吃,就能感觉到,他在做这些东西的时候是格外的用心。

百无聊赖,夏明眸就望着窗外了,窗外阳光很好,春天又一次来了,蓝歌的家很普通,普通的小院子,晒着他刚洗过的衣服,普通的小房子,就像凤锦城很多的人家一样,而眼前的厨房也很普通,简单的桌椅,简单的灶台,一切都很整齐。

什么都是那么的简单,寻常,只有蓝歌,在这样简单的环境中,显得很不寻常。

夏明眸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专心的劈着柴,不住的往灶膛里面送,那模样,还真好看,不说能有多美,总之就是让人看见他就觉得很舒服,当然了,前提是他始终保持这么安静,不要唧唧歪歪。

纵观蓝歌的啰嗦点,夏明眸觉得,应该不是蓝歌本身喜欢啰嗦,而是因为人很好,总是怕做的不周到,又怕被人误解,所以才会那么啰嗦,眼下他专心的干活,也就能安静下来了。

夏明眸叹口气,喝完了蓝歌熬的小米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三】

“蓝歌啊,你娘亲为什么进牢里了?”夏明眸问,她现在吃饱了,有精力管闲事了。

一有话题,蓝歌就开始唧唧歪歪了:“姑娘,是这样的,几个月前我娘亲得了病,就去看了大夫,过了几天就有人来家里说,我娘亲得的不是一般的病,是会传染的,就这么把她带走了,直到现在也没回来。我打听过了,他们说只要是被官府带走的人,都会在大牢里面的,所以我就要去救她,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就把你救来了,说起来,还真是缘分呢!”

“嗯,缘分,缘分!那你娘亲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呢?大夫怎么说?”

蓝歌这就一脸惆怅,愁眉苦脸的开始哀叹了:“去看的时候,大夫就说,我娘亲可能是要没救了,也就随便开了些药煎煮,后来娘亲被他们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只是前段时间他们送了一些银子来给我,说是抚慰金,可我只想要我的娘亲,不需要什么银子,等过几天劫狱的事情好些了,我还得去救她。”

这么一说,夏明眸心里就算明白了,蓝歌的娘亲得的大约是什么绝症,在这种落后的年代是没有救的,不仅没救,也许还会传染扩散,所以官府为了减少影响,就把他娘亲带走了,如果人没了,就会用火化的方式去下葬,消灭传染源,这也是为了保护大众,但这么一来,她应该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不仅如此,官府还送了抚慰金,意思就更明白了,那就是他的娘亲已经没了,所以官府就送了抚慰金,并不会把尸体送回来,蓝歌不懂这个,所以他至今还很傻很天真的以为,他的娘亲还在大牢里面受苦,要去救她出来……

夏明眸很想告诉蓝歌,他的娘亲应该是死了,可这话,又该怎么说呢?

直截了当,他一定会深受打击,看这家里也没有个别人,似乎就只有蓝歌一个人了,没有了娘亲,他就是孤家寡人……夏明眸动了恻隐之心,她忽然不想很直接的告诉他,就怕他太难过。

所以,夏明眸就骗蓝歌说:“蓝歌,你还是不要去劫狱比较好了,你娘亲在里面肯定比外面过的好呢!”

“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我吃了你那么多东西,哪里能骗你?我跟你说哦,我虽然坐牢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里面也听说了,官府对那些得了绝症的人特别的好,每天会让大夫给他们看病,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对了,还有专门的地方让他们散步活动,过的可好了,只是他们的病可能会传染,所以不能出来和家人团圆,就怕你们也得了病,那你也得去坐大牢了。”夏明眸发挥自己瞎编的本事,开始天马行空了,不怕夸张,就怕不夸张蓝歌不信。

虽然蓝歌害她变成了传说中的逃犯,但他本质还是个好人,夏明眸也不想看着蓝歌去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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