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贴身保镖?
童氏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身着深灰色西服、梳着光亮背子头的童权童老爷端坐在高雅的紫檀木办公桌前。
对面坐着两人,一人已经上了年纪,穿着笔挺的中山装,正是彪叔!还有一个年轻人,穿着黑色风衣,如军人一般直挺挺的坐在那里,脸上总是堆满着一丝不苟的冷峻神情。
他是童老爷的近身保镖,阿正,全名许安正,小时候被父母遗弃路旁,后被童老爷收养,长大后自愿参军,又经童老爷许可和帮助,前往国外接受特种部队训练和特工训练,回国后自愿留在童老爷身边,好保护童老爷的安全。
其实谁都知道,他做的这些都是为了报答童老爷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童老爷虽说做的是正经买卖,但得罪的人也是不少,这便是阿正励志强大的原因。
“阿正,你是说欢馨是去参加完南乡中学的毕业生欢送会回来后心情大好的?”童老爷听完阿正的报告之后,蹙眉问到,以前宝贝女儿去参加国际一流大学的音乐节回来也没见这么高兴过啊,一个小小的中学欢送会为什么能让她这么开心?
“是的,据我调查,她在欢送会上邀请一个男生跳舞,还被……拒绝了!”阿正一板一眼的说着,就连他这个不善于言笑的人说到这事的时候,脸上都浮现出尴尬的神色。
“胡说,小姐这样的,追求她的男生能从这排到市府广场,她主动去邀请别人跳舞,怎么可能被拒绝?那个男生什么来头,这么大架子?”彪叔不能忍了,高声说到。
“据南乡中学的学生说,那个男生以前经常泡吧、旷课,成绩全年级垫底,但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各方面突然都变得很优秀,不但是学校的摸底考试考了文科班第一,就连篮球也玩得很好,而且钢琴弹的比小姐还好!”阿正如实说着,脸上满是不惑的神色,他知道,就算是接受特种训练,一个人也不能在短时间内脱胎换骨到这种程度。
“他再怎么厉害,也不能在小姐面前摆架子啊!阿正,你马上去教训他一顿!”彪叔气鼓鼓的说到。
“而且据南中大道的监控录像显示,欢送会结束后,小姐还在校门口等那个男生,两人好像还交谈了几句,之后就看到小姐满脸开心的上车了,按照时间推算,她后来应该是直接回家了!”阿正没理会彪叔的驴脾气,继续向童老爷报告。
“这么说,欢馨的心情大好是和这个男生有关了?”童老爷眉心舒展,找到根源事情就好办了,欢馨都上大学了,不能再拿她当小丫头看了,她要谈恋爱了啊!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因为早上小姐又哼着小曲出门了,不是去滨大,而是直奔南中去的!”阿正说出了自己的新发现。
“完了完了,老爷,小姐可不能被这种不三不四的小男生给带坏了啊!”彪叔紧张说到,他是看着童欢馨长大的,可不希望她步入歧途。
“不会的,我相信欢馨,她不是那种容易受骗上当的小女孩!”童老爷愣愣神,随即坚定的说到,“只要能让欢馨开心,一切都好说,你们俩都有什么好主意?”
关于这一点,童老爷也不是毫无根据的信任自己的宝贝女儿,昨晚欢馨居然开口叫了他一声爸,足见她跟那小子接触后是变懂事了,如此说来,那小子应该就不可能是那种只会哄骗女孩子的顽劣之人。
“既然那小子钢琴弹得好,那我去一趟滨大,让他们给他发一张音乐系的录取通知书,这样小姐以后就能天天见到他了!”彪叔嘴上这么说,心中还是有些不安,童老爷为了弥补曾经对小姐造成的伤,可以毫无顾忌的给小姐开心,但他觉得还是要找机会考察一下这小子的人品。
“这个方法可行,毕竟音乐系招生没那么多条条框框,我们这样做也不算太违反规矩!”童老爷点点头,随即抬眼问阿正,“你觉得呢?”
“老爷,其实,关于那小子,还有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那小子似乎是练家子,我跟踪他的时候,他很快就发现了,然后轻松就把我甩开了!”阿正将他心中一直想说的说了出来,他自问回国这么多年,从未失手过,这次居然把一个高中生给跟丢了,这样的事情他在国外参加特种任务的时候都没发生过。
“是吗?还有人能逃脱你的跟踪?”彪叔惊叫起来,说到做人,彪叔不看好阿正,太死板,一点都不像年轻人,但说到能耐,他还是会对他竖起大拇指的,只要他往路上一站,就知道来来往往的都是做什么的,四周哪里可能存在危险,而且是几十个彪形大汉上来都不够他打的,这样的角色居然都跟踪不了南中那小子,莫非那小子是全球顶级特工?
“那阿正你的意思是……”童老爷也是惊愕,但他毕竟是老江湖,无论对方是什么角色,只要能让欢馨开心,他都会想方设法去接近、拉拢的!
“我觉得可以高薪聘请他做小姐的保镖!”阿正一脸的严肃的说到。
“嗯?那你呢?”童老爷和彪叔同时惊叫,阿正虽是童老爷的贴身近卫,但自童欢馨上初中之后,他也一直在保护她的安全。
对于童老爷和彪叔的质问,老实的阿正只能是讪讪一笑,没好答话,不是他推卸责任,不愿意再给小姐当保镖,只是小姐每次见到他都是一阵臭骂,嫌他总是碍手碍脚,就差把高跟鞋砸他脸上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并不是小姐对他有成见,或者说小姐蛮不讲理,只是只要是童老爷派过去的人,小姐都会冷眼相对。
所以,还是找个她喜欢的人去干这份差事吧!
“那好吧,双管齐下,阿彪,你去安排!”童老爷心领神会的笑了笑,“先安排他进滨大,至于保镖一事,我要亲自考考他!”
南乡中学,高三五班
高考临近,现在基本上都是自习课,因为文化课都是需要基础的,现在冲刺教学已经来不及了,唯一一门学科是反其道而行,平时大家都不在意,这个时候要临时抱佛脚了,那便是英语口语。
口语测试一般是在高考过后进行的,而且基本是走场式测试,考生只要能完成自我介绍或者一段完整的语言叙述就能过关,所以临时冲刺一下就行了。
虽是如此,但作为校方,在最后关头给学生一些辅导还是很有必要的。
五班的英语老师叫夏万年,拥有京都外语大学的硕士学位,另外还出国深造了两年,算是个人才了,只因家乡是滨湖,因此回乡任教,而他之所以沦落到要来南中这样的三流中学任教,全是那两年留洋闯的祸。
跟洋鬼子混了两年,他的听说能力是上去了,可笔试能力却是大幅度下滑,因此在三年前的市直教师招考中成绩并不理想,这就来了南中。
估摸着是喝了两年洋墨水,外加本身的心高气傲,觉得这几年有些怀才不遇,因此夏万年不但不和其他老师交际,本人也是极为洋气,一个大老爷们,总是留着长发,还烫的卷卷的,穿的衣服不是LEVI就是POLO。
他在国外有个英文名叫jack,因此他让学生们都叫他jack夏。
“国人学习口语一直有一个误区,那就是照本宣科,其实真正的口语根本没有那么讲究!你们要是在国外呆上几年,你们就会明白,口语是日常交流,日常交流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你们能领悟了,口语一点都不难!”jack夏在教室里踱步,煞有其事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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